辽宁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骨干招聘公告

来源: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02-26 09:49:28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骨干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30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骨干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热爱医疗卫生行业;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岗位及要求
(一)学科带头人
1.原则上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学科带头人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原则上要求55周岁及以下;
3.原则上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相近岗位工作经历;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相关知识,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科研、教学能力;
6.具有三级甲等医院科副主任及以上行政职务者优先;
7.担任省市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带头人者优先;
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学组副组长及以上者优先;
担任省医学会、省护理学会、省医师协会、省口腔医学会、省中医药学会、省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者优先;
担任市医学会、市护理学会、市医师协会、市口腔医学会、市中医药学会、市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者优先;
8.条件特别优秀者医院可“一事一议”。
(二)高层次人才
1. 原则上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学科带头人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原则上要求55周岁及以下;
3.原则上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相近岗位工作经历;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临床、科研、教学能力;
6.担任省医学会、省护理学会、省医师协会、省口腔医学会、省中医药学会、省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者优先;
担任市医学会、市护理学会、市医师协会、市口腔医学会、市中医药学会、市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者优先;设置常委的分会,常委及以上者优先;
7.条件特别优秀者医院可“一事一议”。
(三)青年骨干
1.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要求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相近岗位工作经历优先;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先;
5.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6.担任市医学会、市护理学会、市医师协会、市口腔医学会、市中医药学会、市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或青委会委员及以上者优先;
7.条件特别优秀者医院可“一事一议”。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在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等相关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8:30——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者,现场填写《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并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3)全日制学历及其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附学历、学位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意识形态、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科研潜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情况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选)聘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招(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需要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福利待遇
(一)招聘人员中如为博士,将享有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对全职引进符合条件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青年才俊(含医学博士),分别给予500万元、260万元、120万元、30万元安家费,并按条件享受子女就学、医疗保健、配偶就业相应政策。对全职引进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给予每月3000元租房补贴,在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并可经遴选享受最高20万元薪酬补贴。能从事重点专科工作博士研究生连续五年给予每月1000——3000元薪酬补贴。
(二)学科带头人按照医院拟定标准,根据不同层次在相应职称资格的基础上,连续五年给予2000——7000元的项目工资。选聘事业编制后,按照医院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各项政策。
(三)对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中,符合条件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连续五年给予每月2000——5000元薪酬补贴。
(四)符合大连市事业编制选聘条件人员,可协助办理事业编制。办理期间,可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同工同酬标准享有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不符合直接选聘条件人员,根据大连市公开招聘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编制考试成为在编职工。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选)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选)聘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
(三)应聘工作中的各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二)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所报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三)应聘人员在招(选)聘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联络。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其他
(一)报名咨询电话:0411-83631360-3018(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纪律监督电话:0411-83631360-3039(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三)该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附件: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 历

 

现资格

 

取得时间

 

毕业院校及时间

   

所学专业/研究方向

 

是否取得规培证

 

英语及计算机等级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现住址

 

身 高

 

特长

 

学习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并注明时间段、所学专业及学历)

 

工作/实习简历(注明所在单位、科室、专业及职称)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与本人关系

姓名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如已录用,则立即终止合同。

签名(手写):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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