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属来宾市交通运输局二层机构,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止至2022年2月27日。
三、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本人填写《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于2022年3月8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来宾市人民路356号4楼,邮编:5461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gxlbygc@126.com。
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供的个人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2022年3月16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体检、考核
1.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招聘人数超过15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考核。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
2.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3.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4273538。
附件1: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报名表.doc
附件2:2021年来宾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doc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