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22-03-01 09:22:04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司法队伍的建设,适应新形势检察工作的需要,我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辅助类人员2名。从事文字材料、协助办公室、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体条件:

1、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

3、岗位不限专业,擅长写作或有检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2月28日—3月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连山吉田镇鹿鸣东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6楼604政治部。

(二)报名方式:采取直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提交材料,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需出具委托书),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用邮箱发送的方式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须预先登陆官方网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 gdls.gov.cn/]、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gdlianshan.jcy.gov.cn/]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张贴相片)并填写内容(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另附本人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需与报名表一致)。

(6)现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工作人员持有现任职单位出具的准予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以上(2)-(4)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职位表要求,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聘用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笔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用书。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笔试现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检查工作。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线路,自带碳素笔、2B铅笔等考试用具。考试当天迟到超过30分钟起不准进入考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地点。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考察应试人员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4.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进入试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成绩计算及公布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生的总成绩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已确定的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达标人员由我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6〕20号)和《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山委办〔2018〕3号)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由我院与被聘用人解除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连山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笔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前要配合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并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本公告及其附近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需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我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工作人员出现职务空缺,可从本次招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763-8718982,联系人:王威。

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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