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东港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辅警7人公告
东港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司法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港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聘用制司法辅警6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书记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考虑;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热爱人民法院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司法辅警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含),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不能录用,退伍军人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5、矫正视力5.0以上,不得有纹身;
6、自愿从事法院审判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东港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 227760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期间内,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东港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报名者参加统一招聘考试。书记员开展速录技能测试,要求报名者使用五笔或拼音输入法,打字速度85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5%以上,按照成绩择优录用。司法辅警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试、面试。
试用和聘用:
1.考核合格的录用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应的保险。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东港市人民法院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与管理。
4.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薪酬待遇:
司法辅警每月工资1600元至1700元,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书记员工资详情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