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数据中心遴选15人公告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2022-03-01 15:12:38
2022年辽宁省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数据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省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数据中心为省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遴选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遴选岗位4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计划遴选15人。具体岗位计划见:《2022年辽宁省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数据中心遴选岗位信息表》。
二、 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全省事业单位中,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目前在编、在岗;
2. 中共党员;
3.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4. 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5.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 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 年龄为40周岁(198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8.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工作经历,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需求详见《2022年辽宁省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数据中心遴选岗位信息表》);
9. 考生报考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10. 无党纪政务(政纪)处分;
1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尚在试用期或见习期的;未满服务年限的;省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
12. 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相关政策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2月28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准确填报报名基本信息,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2日至3月6日。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nrsks.com,下同)
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3月2日9:00至3月6日12: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6日17:00。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22年辽宁省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数据中心遴选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审查(复审)时使用。
此次报名考生无需缴纳费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3月12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权重分别为70%、30%。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实操两部分,分值各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成绩×60%,面试分值为100分。
(一)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实操两个环节。其中,融媒体岗位的专业能力测试侧重考核理论水平、政策素养、文字功底和新媒体认知及应用等方面内容;软件开发、网络安全及大数据分析岗位的专业能力测试侧重考核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安全、软件开发、技术运维等专业能力。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13日(周日)9:00—11:30,考场设在沈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笔试结束后,由省纪委监委机关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实操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实操环节。
2.实操。实操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周日)9:00—12:00,实操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通过笔试的人员,于2022年3月16日9:00至3月17日17:00通过指定邮箱上传《2022年辽宁省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数据中心遴选报名登记表》(需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未报送或报送不合格的视为放弃考试。参加实操的考生于2022年3月18日9:00至3月19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省纪委监委机关根据考试情况划定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复审)
省纪委监委机关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岗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原件,以及最近日期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和《工资审批表》、首次进入事业单位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由省纪委监委机关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如需补充人员的,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省纪委监委机关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遴选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省纪委监委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需补充考察人员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需认真阅读遴选公告和岗位信息表,认真对照自身条件,按照要求诚信报考。
3.考生应遵守有关规定和考试纪律,在招考各环节中,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考生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参加本次遴选考试的考生,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对遴选笔试、实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作以调整的,会通过发布网上信息方式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网站。
咨询电话: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
省纪委监委机关 024-23129230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 024-23447305
辽宁省纪委监委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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