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联合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面向社会招聘购买服务人员8名,主要从事疫情防控监察、流调、数据核对等方面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标准,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应变处事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思维敏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抗压;
5.具备电脑运用知识,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的操作;
6.具有销售、客服经验者优先考虑;
7.疫情防控需要设AB岗,工作实行做一休一的轮休制度。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起至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灵溪镇人民政府(灵溪镇玉苍路61号)1号楼216室
联系电话:0577-68704070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简历(附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需附有效期内的学信网认证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方式、聘用
1.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5:1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人数。
2.考试形式: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视报名具体情况再另行通知。
3.体检及政审:以考试评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人员与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相关标准。
四、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年薪6-7万元左右(含绩效奖),工作地点在灵溪镇防控办。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