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市高要区招聘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86人公告

来源:高要政法 2022-03-03 11:28:32

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高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方案〉的通知》(高人社〔2021〕47号)精神,经批准,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该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主要职责:负责抗洪抢险、扑救山火、协助公安部门工作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人数

肇庆市高要区招聘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共86名。

02招聘对象

(一)专项工作队员,76名,不限户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适宜男性工作。

(二)文员,5名,不限户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文字写作功底,会电脑操作、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三)会计,1名,不限户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会计专业学历。

(四)后勤厨房人员,4名,不限户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厨师需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勤厨房人员不用参加体能测试。

0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专项工作队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有相关专项工作经历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2月28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四)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选择服从调配。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国家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项工作队工作的。

04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由于疫情期间不设现场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下载填写《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扫二维码获取),和“报名材料”中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一并发送至互联网邮箱:(gyzfw5599@163.com)。报名材料:①填写《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表内插入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②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退役人员需提供退伍证,有驾驶证的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和个人页)。

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场体能测试和面试时要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招聘办公室: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科隆街8号,联系电话:8365122。

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2日截止。

05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和加分项三项,总分110分。

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一)体能测试:满分为50分。

男性:

1、3公里长跑:16分钟内完成得6分,15分钟内完成得8分,14分钟内完成得10分;

2、4×10米往返跑:13"1内完成得6分,12"5内完成得8分,12"1内完成得10分;

3、单杠引体向上:一次完成7个得6分,完成15个得8分,完成20个得10分;

4、俯卧撑:完成30个得6分,完成50个得8分,完成80个得10分;

5、纵跳摸高:2.65米高度得6分,2.80米得8分,3.0米得10分。

女性:

1、800米跑:4'30"内完成得12分,4'00"内完成得16分,3'30"内完成得20分;

2、4×10米往返跑:14"1内完成得6分,13"5内完成得8分,13"1内完成得10分;

3、仰卧起坐:一分钟内20个得12分,30个得16分,50个得20分。

(二)面试:满分为5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三)加分项:10分

1、有相关专项工作5年以上经历;(5分)

2、退伍军人;(3分)

3、持有汽车驾驶证A1、A2(6分),B1、B2(3分);

4、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分)

5、全日制专科学历(2分)、本科学历(5分)。

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标准的,合计以10分为最高限额。

06体检、政审及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政审。参照《肇庆市高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方案的通知》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聘用。经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所有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均按照初级队员岗位身份发放工资并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后,将根据试用期的考核情况以及结合考试总分数重新安排岗位。如重新安排的岗位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按新岗位待遇补发试用期工资差额部分。所有受聘人员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调配,解除劳动关系。

07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体能测试。除体能测试外,报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间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08待遇福利

聘用后,薪酬待遇由区财政保障。薪酬标准按照肇庆市高要区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以下表格内的工资待遇为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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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应聘期间所需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考试场地,应出示手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接受体温检测。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

(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

(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阳性;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五)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队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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