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过渡期”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125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蕉岭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简称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下同)和蕉岭县人民政府机关服务中心(简称县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下同),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思路和对策;对我县短期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承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大研究课题、调研任务和有关部门、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提出咨询意见;与国内外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建立横向联系,开展学术交流,通过引进外部智力促进经济改革和发展;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县政府机关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二、选聘岗位
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名;县政府机关服务中心7名。
三、选聘对象
符合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过渡期”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2021〕125号)要求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四、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四)报名年龄:35周岁以下(以上报名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名的情形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公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公告在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http://www.jiaoling.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报名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名的岗位。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工作,报名人员报名前须在粤省事注册取得粤康码。现场报名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粤康码绿码且行程卡正常,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报名人员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2. 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4日(受理时间:上午8:45—11:45;下午14:45—17:45)。
3. 报名地点: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753-7873489。
4.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1)粘贴有报名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1)。
(2)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本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名证明。
(4)《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3)。
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选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面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即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体检由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六)调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报县委组织部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753-7873489。
七、面试环节防疫措施
面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粤康码(绿码、行程卡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记录正常)、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为阴性、《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检查后进入面试地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疫情防控须知》所列不能参加面试情形的,不能参加面试。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办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八、纪律和监督
1. 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附件1: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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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结婚时间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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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入党、团 时 间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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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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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省 市 县 |
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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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毕 (肄)业 何院校、 何专业 |
全日制教育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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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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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职称) |
基层机关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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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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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含 主 要 学 历 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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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度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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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兄 弟、姐妹 及子女姓 名,现在 何地、何 单位工作 (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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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 地因何原 因受过何 种奖励或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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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情 况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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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省 市 县 |
学历 |
现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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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单位任 何职(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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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报名资格审核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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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说明:1.此表由报名者本人逐栏如实填写,没有内容的填写“无”;
2.简历栏须填写清楚×年×月至×年×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及任何职;
3.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遴选机关存一份,组织部门存一份。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 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 未按照广东省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4. 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 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 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 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4. 发生本地疫情时,封闭区、封控区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由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出具放行条,实现专人专车闭环接转。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 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 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5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卫生防疫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3: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