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淄博临淄区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公告

来源: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2-03-03 15:08:24

2022年临淄区公开招聘首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按照《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2〕1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号)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临淄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我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临淄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2022年临淄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临淄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附件3)。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0日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的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的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用人单位依据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临淄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淄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附件1:2022年临淄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临淄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2022年临淄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xlsx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