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16名公告

来源:石峰新闻网 2022-03-04 09:49:58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16名

 

为进一步加强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辅警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经高新区组织人社局和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共同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辅警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条件、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公安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命令,能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年龄在18-45周岁;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年龄18-40周岁;

4、驻村辅警、巡防辅警需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执法监管辅警需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会电脑打字等基本操作,驻村辅警须持有汽车或摩托车驾驶执照,巡防辅警须持有汽车C1驾驶执照;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无重大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

7、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8、政法院校毕业生和有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具体岗位及要求

辅警1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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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1日(8:00-17:30)(拟定)。

3、报名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504办公室、联系电话13787329003(李)。

4、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考生提交的各项复印件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考试、面试与体能测评

(一)笔试

1.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最低可降低至1:2。

2.时间:3月14日

3.地点: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五楼会议室;

4.方式:闭卷方式,时长为60分钟,满分100分;

5.内容: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满分75分)、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打字、文档编辑、图表制作等,满分25分)。

6.笔试成绩将在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公示。

(二)综合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工作态度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能测评

1.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定合格与不合格;

3.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4.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重点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

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分局微信微博公众号等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关系。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八、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财政保障,根据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伙食保障,入职后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层级工资(200元以上)+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

加班费:根据相关规定发放。

餐饮费:食堂伙食补助不低于500元/月。

其他福利待遇:配备制式服装,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试用期薪酬: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九、后备人才库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纳入后备人才库,当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从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人选,经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聘用。

十、信息发布

湘潭高新区政务网站、湘潭高新公安微信微博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0731-55881282

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0731-58551327(举报电话)

十二、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2、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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