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选调工作人员2人简章
金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金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是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下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应急管理2名。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和指导督查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面向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其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同意。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2年3月31日,下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2.岗位条件:
①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⑤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⑦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邮寄方式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东辅楼市应急管理局635-1办公室,邮编:321017,收件人:倪敏,联系电话:0579-82495910。或者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254666533@qq.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选调报名”。
3.资格审查: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yjglj.jinhua.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
(三)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按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公示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
本简章由市应急管理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79-82495910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465820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