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华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华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劳务派遣),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驾驶工作,没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华安户籍,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日以后出生),男性,初中以上学历,持有C1以上驾照,驾驶技能娴熟,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资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5)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安全驾驶记录和驾驶证违法记录;报名表2份(需粘贴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到现场报名。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岗位要求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9日。
报名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党建科,联系电话:0596-7286893。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5960657965。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等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1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楼会议室
3.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笔试成绩需80分以上。由华安经济开发区相关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
2.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标准按华安经济开发区劳务派遣工工资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安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华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