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青城镇政府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168人公告
高青县青城镇政府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开发了168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我镇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网格员岗位138个:主要在各自然村,从事各种村级事务工作;
2.环境治理员4个:相关区域的环境治理工作;
3.综合岗26个:主要在各行政村范围内,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劳动保障、青少年事务等相关工作。
二、安置对象
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四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热心群众工作,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青城镇便民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参加报名。
(二)民主评议
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由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网格员岗位根据各村户数情况设置500-750元/月;环境管理员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500-600元/月;综合岗设置750元/月。按月发放。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青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