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淄博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840人公告
来源: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2-03-07 11:36:44
2022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政办字〔2022〕6号)文件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840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以下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群体。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
所有人员在岗年龄均不得超过65周岁。
二、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1日
2、报名地点: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各镇(街道)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2022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份(附件2);
(3)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核实材料。
(二)民主评议
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各村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初审公示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的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并在博山区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反馈用人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本公告由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4250907
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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