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随州曾都区北郊街道招聘公告
曾都区北郊街道2022年招聘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郊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招聘一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到北郊街道所属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招聘6名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
2.曾都区户籍。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受过刑事处罚。
3.存在“村霸”、涉黄涉毒涉赌、涉黑涉恶、涉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
4.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
6.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
7.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8.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
10.现役军人。
11.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
12.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5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北郊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登记照2张,到北郊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二楼现场报名,签订报考承诺书。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要提交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逾期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北郊街道办事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其加分资格需经北郊街道办事处确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3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的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应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有效参考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北郊街道社区工作者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3.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不得低于3:1,如报考人数不足,相应调减招聘名额。笔试中有违规违纪情况者取消招聘资格。
4.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入围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在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应试对象参加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
1.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4.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北郊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协助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由北郊街道办事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曾都北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意向工作岗位,试用期三个月,从试用期开始起薪,参照曾都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待遇。
3.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自觉服从全市最新防疫工作安排,若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若体温高于37.3 ℃或出现相关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郊街道办事处所有。
设监督举报电话:0722-3327979;咨询电话:0722-331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