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韶关新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22年新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窗口工作人员1人,主要从事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等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无任何违法犯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5.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工作细致、严谨;
7.相同条件下,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有相关经历者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新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股(金园路130号人力资源大楼六楼607),联系电话:0751-2253330;
(3)网上报名邮箱:xfsi2014@126.com。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评价维度表原件1份(见附件2);
(5)中共党员需提供本人党员手册或所在党支部上级党委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在<37.3℃的方能进入现场,体温≥37.3℃的,不得进入现场。
(2)网上报名时应将材料扫描版汇总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需重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
(3)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采用维度评价打分形式(附件2:新丰县社保中心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评价维度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择优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选名单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对未携带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工资待遇
参照我县相关文件规定的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
附件1:新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社会购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新丰县社保中心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评价维度表.doc
新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