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鞍山市铁西区事业单位招聘140人公告
2022年鞍山市铁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鞍山市铁西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人数: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人,其中综合管理类岗位 105人,教师岗位35人。
2.人员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 8日至2004年3月8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8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8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信息查询
2022年铁西区事业单位各岗位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lnanshantxrs/index.html#/index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9:00至2022年3月20日24:00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3月14日9:00至2022年3月20日24: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蓝底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条件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3月14日10:00至2022年3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网上补充提交资料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考人员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2年3月14日10:00至2022年3月21日24:0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24个小时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务费减免条件
鞍山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2年3月22日9:00至15:00到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审核确认,办理考务费退费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已缴费的考生,及时查看网站,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不准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盖章),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按公告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同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5.考生自开始报名至聘用结束期间,要及时关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同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和错失网站关注内容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报考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自行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两科。教育学基础知识及应用、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应用,满分100分。
(2)综合管理类岗位:两科。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其他需携带材料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学历证明,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事项将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核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八、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铁西区纪委监委全程跟踪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区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12-7166428。
十、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辽宁省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辽人员,要查验来(返)辽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返)辽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表,认真对照自身条件,按照要求诚信报考。
3.考生应遵守有关规定和考试纪律,在招考各环节中,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考生在此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要按照辽宁省及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7166427
查询网站: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stxqzf.gov.cn/
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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