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日照东港区秦楼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86人公告

来源:东港区人民政府 2022-03-10 09:45:49
  秦楼街道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和《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秦楼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并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面向全街道公开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面向秦楼街道户籍或居住在秦楼街道辖区(限日照市户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即在用人单位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后,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接受职业介绍服务三次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上述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招聘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反信访政策、违规信访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1、社会治理类综合岗:开发岗位43个,主要从事网格管理、基层调解等方面的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社区其他工作。
 
  2、公共服务类综合岗:开发岗位43个,主要从事疫情防控、网格服务、环境卫生、社区公共服务等基层服务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社区其他工作。
 
  三、岗位开发管理
 
  社区负责组织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街道负责组织复审(联审),报区级审批;区人社部门会同街道、岗位开发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岗前培训;街道负责安排上岗。出现空岗情况,街道按流程及时进行补充。
 
  四、聘用流程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人员到所在社区或居住社区现场填报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要求:现场报名及面试过程中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报名时本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等相关认定材料。
 
  3.咨询电话:0633-7767039    0633-7767120
 
  (二)资格审查
 
  街道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联审),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始终,复审(联审)不作为确定符合聘用的最终依据,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社区负责组织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并在安置对象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复审。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数量超过开发岗位数的,经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择优确定安置岗位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按照得分多少等额录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对入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弃权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后培训上岗。
 
  六、日常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1.自然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 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岗位待遇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3984.3元/月的标准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本公告由秦楼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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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秦楼街道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附件2:秦楼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秦楼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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