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日照东港区陈疃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200人公告
来源:东港区人民政府
2022-03-10 09:52:55
陈疃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和《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陈疃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以上岗时身份为准)。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是指1957年3月至1977年3月出生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至69周岁即1953年3月之后。
招聘对象中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失地保险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乡村公益性岗位共200个,按照岗位开发数量,由各村根据实际需求、岗位设置统筹安排。
三、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公共管理综合类
1、岗位名称:公共管理综合岗
①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产生。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②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服务综合类
1、岗位名称:公共服务综合岗
①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产生。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②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农技推广、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公共治理类
1、岗位名称:公共治理综合岗
①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产生。思想政
治素质高,法律意识比较强,热心服务,能积极为群众想办法解决困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信息设备和办公软件,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②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设施维护类
1、岗位名称:设施维护综合岗
①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产生。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②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管护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业类
1、岗位名称:社会事业综合岗
①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居民中产生。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有爱心,待人热情,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②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及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就业服务、劳动保障、养老护理、扶残助残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政治审查、民主评议和公示、复审审批、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村委会办公室
4、报名资料: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1张及其他相关材料。
5、咨询电话:0633—7912781
(二)聘用
由陈疃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乡村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并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后上岗。
(三)日常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停止发放补贴。
1.自然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自愿退出岗位的;
(2)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五、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月补贴标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最高不超过830元/月,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其他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做好防护措施。
(三)本公告由陈疃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陈疃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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