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医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宜都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医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市医保服务人员队伍,推进医保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都政办发〔2021〕2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宜都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保服务工作人员(非正式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坚持为医保服务选用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骨干力量。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医保服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乐意在基层工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医保工作经历者优先。(由报名考生提供原单位工作有效证明);
7.爱岗敬业,能接受不定期加班,为医保工作提供服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idu.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地点:宜都市长江大道219号宜都市医疗保障局主体责任办;联系人:江代全,联系电话:0717-4823910。
(2)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1份。
(3)报名后,报考人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名个人承担。
2.资格审查
报名时接受资格审查,市医保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市医保局留存。若报考人员提供伪造、变造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idu.gov.cn/)公开发布公告为准。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医保业务基础知识、医保法律法规等。
3.笔试成绩公布方式: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id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idu.gov.cn/)公开发布公告为准。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百分制,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自动弃权面试,其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一并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idu.gov.cn/)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和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40%,其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idu.gov.cn/网上公布。
4、医保局组织考察后择优录用。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时,经佩戴口罩和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入场。不服从考场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品行、能力素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宜都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将在宜都市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招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照宜都市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医保服务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在市人社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宜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宜都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医保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1 | 宜都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医保服务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婚否 | |||||
户口所在地 | |||||||
住宅地址 | |||||||
全日制学历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
现学历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
家庭主要 成员及 主要社会 关系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职务 | 政治面貌 | |||
学习(工作)简历 | |||||||
奖惩情况 | |||||||
市医保局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