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50人公告

来源:兴国县人民政府 2022-03-11 10:57:24

兴国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江西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总计划为550人,其中自主招聘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35人,招聘方案另行制定,其他515人公开招聘的各类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报考我县编内中小学教师、备案制教师岗位的,应符合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招聘“条件”(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报考中小学特岗教师的,应符合江西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对象及条件(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1.系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及保育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关说明

1.所涉及的“学历”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涉及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含2022年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涉及户籍条件的,必须是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本县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8日)。

4.备案制公办幼儿园教师(未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专业条件,须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含第一学历是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上述各类招聘计划,均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办法。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报名有关事项

报考编内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备案制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考生报名页面;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厅”特岗计划考生报名页面。其中师范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必须先到现场报名,再在网上报考我县“省统考教师”相应学科,否则没有资格纳入相应岗位录取(凡参加现场报名的,须书面申请放弃第一批次农村小学教师录取)。按规定程序在网上报名,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各报考学科岗位代码见省公告,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有关事项

(1)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的报考相应学科为省统考农村小学教师相应学科(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2)特殊教育“定向培养教师”的报考相应学科为省统考小学语文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有关事项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师范定向培养”各类教师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兴国县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2)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情况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思想品德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已婚的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由乡镇计生办出具,县卫健委审核盖章)。

(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见省相关招聘公告。笔试成绩由省统一公布(同时公布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农村小学教师(限应届生报考)岗位、农村公办幼儿园(限应届生报考)教师岗位,先将已参加现场报考“定向培养”的人员列出后,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 5 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 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省统考农村小学教师(限应届生报考)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告,其他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均由省统一公布。

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因考生报考学科不同,分别将笔试成绩进行折算后再排名,笔试折算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折算成绩=折算系数×个人学科专业成绩+个人综合知识成绩

折算系数为报考本县岗位参加省统考小学各学科考试全体考生的有效成绩(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总平均分与参加相应单学科考试考生的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为:

该学科折算系数=省统考小学各学科全体考生的总成绩平均分÷该学科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三)报考志愿及招聘计划调剂

入闱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省公告规定比例的岗位,省厅将在网上公告。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志愿调剂报名。

省统考限应届生报考的教师岗位如有缺额,缺额调剂到同学段同学科未限应届生报考岗位,从已报考该岗位且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特岗教师岗位如有缺额,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本县各类教师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再进行一次计划调剂。如确需调剂岗位计划的,报省特岗教师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相应缺额调剂到本县紧缺学科岗位。调剂后所增加的招聘计划,从已报考我县特岗教师岗位的已入闱面试且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

省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含志愿调剂入闱考生)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入闱名单后,入闱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内容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与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与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严格执行报考岗位条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假证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同一学科多于两个试场的,考生和评委均采用抽签的办法随机确定,同一学科在同一试场考生的面试顺序也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办法另行公布)。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编内、特岗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2.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编内教师录取办法。第一批次的拟录用人员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第一批次学科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因招聘缺额调剂后增加的第二批次拟录用人员,从已参加面试的我县“编内教师”和“特岗教师”对应学科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他各岗位录取办法。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大学生退役士兵、最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各类教师的录用办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

3.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教学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1次(同分情况下,按面试成绩较高的优先)。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开择岗(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因考生资格不符或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022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时间自2022年9月开始(如届时未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我县“人才新政35条”相关优惠政策、《兴国县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惠政策(试行)》相关政策。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三)“备案制教师”:编外招聘,使用用人备案数招聘,实行编制备案制,在薪酬待遇、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各类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任教5学年以上,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考研、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特岗教师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教科体局、财政局、县委编办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招聘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兴国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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