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华永康市专职两新党务工作者招聘28人公告
2022年永康市专职两新党务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永康市两新组织党务骨干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两新党务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专职两新党务工作者共28名,选派至全市各镇(街道、区)及相关两新组织主管部门,从事两新组织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0日后出生),有3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5. 热爱基层党建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
6. 同等条件下,具有专职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3月22日。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23日—3月24日。
3.报名材料:
(1)《2022年永康市专职两新党务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电子版);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入党志愿书》(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方式:报名时将上述报名所需全部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ykzzb@163.com”邮箱进行在线报名。压缩包以“姓名+报考专职两新党务工作者”命名,所有材料需一次性上传。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以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两新党建等党务知识(参考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等)为主,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之比达到3:1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聘用计划按比例核减。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 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公布,不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永康市委两新工委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初次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考试人员自理。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组织对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情况。
2.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永康人才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由用人单位(相关镇<街道、区>及主管部门)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参照各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9-87102702。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建立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可书面报请市委两新工委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本次考试统一岗位的储备库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应服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公示日起一年内。
(二)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于从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永考生,执行“亮码+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需服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防控措施作出适当调整。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委两新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永康市委两新工委0579-87101450。
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时间)
公告网址: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
中共永康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