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及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佛山市户籍,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2日后出生);
6.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7.聘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至少满3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安排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 https://gq0tvk.fanqier1.cn/f/r9eop12e),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 20日17:30。招聘单位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要求
(1)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2)上传《2022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pdf格式,须经本人签名)(在报名系统里下载)。
(3)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备案表,登记表中若有填写“个人特长及奖惩情况”,需提供相应材料。
(4)上传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30KB以下)
上述材料需在报名时全部上传到报名页面的附件上传栏,不接受后补上传。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待入围体检时需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名单将统一公布,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扫码进入报名系统
(二)考试安排
由有资质的出题机构命题,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项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比30%):主要从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方面考察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20%):可选择常用输入法,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按考生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打分。
(3)面试(满分100分,占比50%):根据笔试及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的综合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5的比例(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法学专业优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排名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院决定。
四、公示与监督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
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五、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司法辅助性工作,薪酬待遇及日常管理按《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相关通知均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官方网站:http://fy.gaoming.gov.cn
微信公众号:高明法院(微信号:gmfy0757)
(二)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和入围体检的合适人选不足的,我院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
(三)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以面试成绩公布时间起算),如招聘岗位在1年内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人员。
(四)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行程卡”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37.3℃)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材料缺漏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请各位考生确保报名材料齐全。联系人:吴梓微、霍翠盈联系电话:19902686884,0757-22326393。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