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东昌府区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50人公告
东昌府区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切实保障公众评价行政机关的话语权,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研究决定,现向东昌府区社会各界公开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三)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四)关心支持法治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热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热心为群众服务;
(五)身体健康,能够有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范围
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民营企业家、新闻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三、主要职责
(一)监督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应邀参加区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座谈研讨、会议培训、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活动。
(三)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发现有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四)收集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反映;
(五)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连聘连任,如到期未续聘即解聘。
五、工作性质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
六、选聘方式
(一)东昌府区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申请。
(二)东昌府区人大、区政协,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在征得本单位人员同意后向区司法局推荐。
(三)区司法局向符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条件的社会人士发出定向邀请。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登录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下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二)审查
区司法局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申请人(被推荐人)的任职资格、日常表现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拟聘人选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四)聘任
区司法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请区政府聘任,由区政府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
(五)公布
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8413283
电子邮箱:dcfqzfjdj@lc.shandong.cn
地址:奥森路77号东昌府区司法局执法监督科(3233室)
聊城市东昌府区司法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