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中心招聘2人公告
泰安市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泰安市邮政管理局消费者申诉处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本市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
2.负责解答邮政业消费者关于邮政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咨询;
3.负责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举报、表扬、批评、建议等相关问题的转办、催办、督办、结案、回访工作;
4.负责处理本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转办的邮政业服务质量问题;
5.负责本市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的登记、统计、汇总、分析、存档工作,并按月向上级申诉受理机构上报消费者申诉处理情况;
6.负责处理上级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机构转来的消费者申诉案件;
7.负责向社会公布本市内邮政业服务质量情况。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教育部国民教育序列内院校及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院校毕业,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客服、申诉处理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3.普通话流利,心理素质佳,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应聘登记表》(可到泰安市邮政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sd.spb.gov.cn/sdsyzglj/c103514/indexshi.shtml),与能够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及能力的材料电子版(如相关证书、证件等)及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送到邮箱:admin8088701@ta.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
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在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中按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范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应聘的,面试时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用工关系。
四、待遇
待遇从优,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双休、法定节假日。
五、注意事项
1.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必须填写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解释权归泰安市邮政管理局所有。
3.联系电话:0538-8088701(工作日期间09:00-16:00,午休时间除外) 。
泰安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