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法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法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
江城县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专以上学历,不限男女、不限专业,限江城县户籍,年龄30岁以下;
(五)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毕业6个月仍未实现初次就业;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七)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2022年3月21日—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江城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咨询及联系电话:0879—3721036
(二)方式及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报名时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有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创业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审查以系统登记信息为准)。
五、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六、岗位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2000元,五险有招聘单位交纳,应聘人员被录用后,若发现存在信息失真、欺诈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录用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我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终止聘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中共江城县委政法委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