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稳就业部署要求,满足我镇相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岗位一:基层公共服务岗位,1人;
2.岗位二:窗口服务岗位,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岗位一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35周岁以下;
2.岗位二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宁海县有关编外用工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下载并认真填写《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邮件到邮箱986854271@qq.com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3月26日止。
(二)资格审核
由强蛟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办理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后通知其入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强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69513542
联系人:罗老师
强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