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公告
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城办”)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创城办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健康良好的身体条件;
2.45周岁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阅历,具有较好的沟通及组织协调技巧;
4.热爱工作,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有文字写作、综合协调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其它原因不宜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7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加应聘者如实填写《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提供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与1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1张生活照电子版,一并发至电子邮箱:wmbhdk@126.com。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资质)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聘用
(一)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我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七、工资待遇
按照南宁市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实施。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填写报名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公告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525726。
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
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附件: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