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株洲日报社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3-18 11:58:27

2022年株洲日报社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社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新闻网上公告。其他各环节信息在株洲新闻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株洲日报社A栋516室(株洲市天元区新闻路18号,株洲日报社组织人事部)。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党员介绍信或近6个月的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年龄及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截止至2022年3月31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株洲日报社统一通知考核时间、地点。

七、考核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以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该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新闻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报社党务纪检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新闻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株洲日报社组织人事部:0731-28826480

监督电话:

株洲日报社党务纪检监察部:0731-28821305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日报社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株洲日报社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株洲日报社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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