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莆田市湄洲岛中小学招聘教师方案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3-18 17:35:14

2022年莆田市湄洲岛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确保湄洲岛中小学校正常教学对师资的需要,根据闽教规〔2022〕3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湄洲岛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实施2022年莆田市湄洲岛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教师资格

普通话

备注

1

莆田妈祖中学

中学语文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及以上


 

2

莆田妈祖中学

中学数学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3

莆田妈祖中学

中学英语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4

莆田妈祖中学

中学生物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5

莆田妈祖中学

中学物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6

莆田妈祖中学

中学历史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7

莆田妈祖中学

中学政治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8

莆田妈祖中学

中学地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或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9

湄洲第一中心小学

语文教师

6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及以上


 

10

湄洲第一中心小学

数学教师

4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11

湄洲第一中心小学

美术教师

2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12

湄洲第一中心小学

音乐教师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13

湄洲第一中心小学

体育教师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14

湄洲第一中心小学

信息技术教师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15

湄洲第一中心小学

心理健康教师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及以上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3.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2年12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企业、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时限要求。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须统一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湄洲岛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以省厅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湄洲岛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1人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若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30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4、5、6)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湄洲岛管委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学科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湄洲岛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学科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生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外,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湄洲岛管委会网站公告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批面试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采取课堂片断教学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各学科根据规定教材内容先进行教案稿制作(60分钟),再进行课堂片断教学(10分钟)。教案稿与课堂片断教学分别占面试分值的20%与80%。

6.使用教材: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学科为普通高中实验教材必修1(Ⅰ);

中学物理、政治、历史、地理学科为2021-2022学年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

小学各学科为2021-2022学年四年级下册现行教材。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全市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办法:考察由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1)。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行政介绍信(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5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湄洲岛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mzd.putian.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湄洲岛公开招聘新任中小学教师聘用考察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

 

第一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现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

 

应聘单位及岗位

 

公安

部门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档案

审查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卫健部门意见由县区或以上卫健部门签署,公安部门意见由户籍所在公安部门签署,档案审查意见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审查签署 。

附件2: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

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二、下列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1、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属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2、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我省“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及其家属;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4、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5、党政机关分流人员;6、同类型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7、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流动到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流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各有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从省外、海外引进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为了充分体现对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各部门和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对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予以适当照顾:

(一)对有突出贡献(指获得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和荣立一等功的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可采取考核方式予以接收聘用。

(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人员空缺情况,需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从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中补充工作人员的,可提出招聘方案,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采取面向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的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进行。

(三)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从2006年1月开始,事业单位以考核方式补充工作人员统一填报《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凭省人事行政部门签章的《福建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有关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五、委托我厅进行人事管理的中央在闽单位,应按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补充工作人员。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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