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公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建设,拓宽兼职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定市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保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名额为30名,公开遴选最终人选进入保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
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从保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中选聘为保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是由非任职企业职工的外部人员担任、且在所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职务的董事,接受保定市国资委的管理和监督、考核评价。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原有劳动人事关系。
二、岗位基本职责
选聘为保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保定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尽相应义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保定市委、市政府以及保定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守外部董事相关管理制度。
(二)忠实履行董事职责,贯彻出资人意志,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
(三)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担当尽责,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廉洁从业,忠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具有开放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具有较强的判断决策能力、风险管控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养,熟悉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属企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拟任职企业相关行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三)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公司治理、战略规划、资本运营、并购重组、财务审计、经济管理、国资监管、人力资源管理、党建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财务、金融以及特定行业等方面的相关专长,在知名企业、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良好的履职记录,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业绩突出者优先;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五)兼职外部董事初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保定市市管优秀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最高任职年龄界限不超过7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七)符合有关兼职及任职回避、公务回避的相关规定;
(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和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
(九)非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在职人员除外)。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3.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4.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6.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7.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他人推荐、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向保定市国资委报名,并填写《保定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保定市国资委对报名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赴任职单位进行考察、了解。确定外部董事人才库初步人选,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资格条件、提供材料是否真实且符合要求。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入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由保定市国资委组织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初步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评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列入初步人选的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
(四)公示公告。根据资格审核、人选评审实际情况,对符合兼职外部董事条件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在保定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告。
(五)人选入库。录入保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遴选聘用。根据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保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聘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委派到所监管国有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津贴待遇。聘任为兼职外部董事时,本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同时作出任前履职尽职承诺。保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结束后,经保定市国资委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七)遴选日常化。本次集中公开选聘后,保定市国资委建立常态化兼职外部董事人选选聘机制,接受组织推荐、委托推荐和个人自荐,不定期组织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评审,补充完善优化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兼职外部董事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五、提交材料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保定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报名表》一式3份(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
(二)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外事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2000字以内)。如出版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六)获得专业领域重要荣誉、重大工作成就及奖项等材料。
(七)如有推荐单位或机构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八)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的有效文件,以及个人信息真实性和从业表现的相关证明。
(九)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提供报名表和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证照电子版即可。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信息,我们承诺将严格保密。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本次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集中公开选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8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可以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表可从保定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baoding.gov.cn/)下载。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gzwrsc2015@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保定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保定市恒源路88号保定市国资委303房间)报送材料报名。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国资委。
咨询电话:0312-3088387、 0312-3088343
联系人:王海斌 康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