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第一学历是大学本科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是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是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5.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21日);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工作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5.选调任职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3月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C座1307室;
联系电话:6045450;
报名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通知报名人员参加考试。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此次选调。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考察。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由选调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5.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