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丰县人民法院招聘13人公告
宜丰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丰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档案管理员2名(男女不限)
2.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男女不限)
3.聘用制法警5名(2名女性,3名男性)
4.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在宜丰县城区内有食宿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档案管理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档案管理专业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6.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7.聘用制法警要求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和持有B2以上驾驶证资格人员优先。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且无色盲、色弱,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8.驾驶员要求持有含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五年以上;退伍军人、准驾车型含B1的优先考虑;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b.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c.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d.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e.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f.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与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3月22日
2.报名地点:宜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黄璐
联系电话:0795-2766599;15979524063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宜丰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务必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健康码、行程码(以上材料复印好,报名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宜丰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电子版、健康码、行程码;形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255481725@qq.com。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宜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技能测试
档案管理员和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技能测试为速录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看打,看打10分钟,满分100分。聘用制法警技能测试为体能测试。驾驶员岗位技能测试为驾驶技能测试。
2.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能,包括言语表达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满分100分。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加试测优,加试分高者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对象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4.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将在“宜丰县人民法院网(http://yfx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工资
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龄工资、绩效工资,岗龄工资为50元,经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工资报酬为2550元/月(含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部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报酬为转正后工资*80%);
保险及福利待遇
本院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婚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和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享有餐补、出差补助、工会福利、年度体检等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六、疫情防控及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电子图片的彩印版,“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的考生方可报名。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如转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应立即向招聘单位报告。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