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常德桃源县司法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2-03-22 09:45:58

2022年桃源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桃源县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单位与计划

桃源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桃源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包括中央、省在常直属机构)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法律职业资格A证;

6.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不含现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4年3月21日以后出生),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3月2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进行报考,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桃源县司法局五楼政工室(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浔阳街道白马路,联系电话:0736-6634586)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桃源县司法局报名邮箱:459472073@qq.com,并通过电话(0736-6634586)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2022年桃源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3张,网络报名人员还须提供JPG格式电子档照片;

③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④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最新转任审批表、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⑤在现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职级)满1年以上的单位证明,以及满足其他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2.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者,桃源县司法局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者,桃源县司法局在收到报名资料的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者根据桃源县司法局通知到桃源县司法局五楼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报考比例如果低于5︰1,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否则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职位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将在桃源党建网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桃源县司法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主要针对网络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比例和对象。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个人形象气质等。

若有面试对象在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

4.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般实行差额考察。考察重点为审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职位可以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2次。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试用和调动手续。

(六)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桃源县司法局党组研究,报桃源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确定为试用人员。在桃源党建网发布公告,对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桃源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后报桃源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转任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四、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6634586

附件1:2022年桃源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桃源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