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人民医院招聘141人简章
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2022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是由长沙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湖南省人民医院整体托管,作为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运营管理的一所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医院总用地面积14.68万㎡,总建筑面积22.69万㎡,总投资规模24.44亿元,核准编制床位1200张。医院位于长沙县星沙城区松雅湖湿地公园之滨,于2017年启动建设,计划2023年竣工投入使用。
为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符合所报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到2022年3月 28日,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
(七)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八)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计算到2022年3月28日。
(九)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长沙县内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及长沙县内卫健系统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2022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要求参照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出现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长沙县卫生健康局(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xwjj/bm.html)、湖南省人民医院(http://www.hnsrm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nsrmyy.com/)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人民医院(http://www.hnsrmyy.com/),进入“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简称报名系统,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全面性负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9:00-2022年4月1日17:00。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2届硕士研究生尚未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者,需上传信息填写完整的含有学校〈院、系〉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
(3)有效期内的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报考医师、护士岗位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资格(职称)证、执业证,且执业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医师等资格,但未注册,仍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执业证;
(5)报考医师岗位者须具有对应岗位要求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培基地出具的规培合格证明(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或博士学位者除外);
(6)招聘岗位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7)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4.开考比例:岗位代码7-46号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岗位代码1-6号(博士)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初审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9:00-2022年4月2日17:00。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四)考试方式
1.报考岗位代码1-6号岗位(博士)者: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
2.报考岗位代码7-46号岗位者: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须经体温检测正常、凭健康码绿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笔试
报考岗位代码1-6号岗位(博士)者免笔试;报考岗位代
码7-46号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且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职称)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证、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岗位代码1-6号岗位(博士)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岗位代码7-46号岗位者,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入围线上成绩并列,则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缺额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七)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
(八)成绩合成
1. 1-6号岗位(博士)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 7-46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每个阶段满分均为100分,且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在参加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1-6号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7-46号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医学类岗位者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可从参加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综合成绩相同的,1-6号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7-46号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本次招聘所明确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只作为报考条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长沙县人民医院建设期间,录用人员须到湖南省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进行轮训及专科学习直至医院竣工试运营。
(三)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5年)协议。
七、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6843105(限上班时间)
2.监督电话:湖南省人民医院监审部:0731-83929023(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监督审计):0731-84015702(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4011089(限上班时间)
3. 本简章由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负责解释。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