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涉县人社局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52人公告

来源:涉县人民政府 2022-03-22 13:08:13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涉人社发〔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52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本次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的以下6类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成员、毕业3年(含3年)以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含宣传部、党史办、乡镇就业专岗等公益性岗位52人,具体见附件1(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四、招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爱岗敬业、服从管理、踏实肯干;

(三)具有涉县户籍或常住地为涉县,身心健康,能达到通用体检标准。

截至报名之日,享受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涉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到意向单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5。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3月23日

报名资料: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2份;④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⑥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资料:残疾证、失地证明、城镇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温馨提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中的“就业创业证编号”需到综合楼行政大厅人社局16号窗口办理,并进行失业登记。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工商注册、社保信息等信息初步核查,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进行就业困难认定。资格复审受理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17:30分。

(四)聘用公示及管理

用人单位对通过就业困难认定的报名人员,采取适当考核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

特别提示:

各用人单位须申报公益性岗位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附件6),负责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管理、资金申报等工作,要求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并按月向县人社部门申报资金补贴。涉及人员增减(出现不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情况,需在10日内函告人社局,及时终止各项补贴。

六、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终止,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联系电话:3893038

附件:

1.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2.报名表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失地证明

5.单位联系方式

6.单位联络信息表

附件1-6.xls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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