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太谷区乡镇公益性岗位招聘33人公告
关于招聘太谷区2022年度乡镇(城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精神,计划为我区各乡镇(城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于充实加强我区乡镇(城区)就业服务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太谷区11个乡镇(城区):水秀镇、侯城乡、北洸乡、胡村镇、阳邑乡、小白乡、任村乡、范村镇、北城区、白塔区、南城区各招聘3名,共33名。
二、招用人员范围
具有我区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以下人员:
(一)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我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
(二)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四)残疾人。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
(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七)我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用条件
1.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 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3月21日—25日
2.地点: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太谷区人社局四楼就业1号窗口)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4050”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领取失业金或经济补偿证明;
(2)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助学贷款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低收入相关印证材料;
(3)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证明失业状态的印证材料;
(4)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享受低保失业人员:提供相应证件;
(5)以上人员均需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太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进行就业援助困难人员认定,并签订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
(三)面试
本次招用不组织笔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择优录用,招满为止。
(四)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太谷人社”“太谷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76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由用人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办法》、《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补充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354-6228313
晋中市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