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人民医院招聘临床护士10人公告
关于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床护士的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护士。
一、 招聘计划及专业
此次拟招聘有工作经历的护士10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及护理事业;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国家统招院校全日制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民办专、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不受年龄限制;
2.两证俱全(毕业证和执业护士证);
3.具有在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独立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沟通能力强,不怕累,能吃苦。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兴安盟内在编人员。
四、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心理测评、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按录用人数2:1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综合成绩及心理测评、体检等结果,择优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兴安盟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门诊6楼627室)。
网报邮箱:37946207@qq.com。
2.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4日-2022年3月31日
8:30--11:30 14:00--17:00。
3.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护士执业资格证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等相关材料;
(5)提供三个月的工资表(盖单位公章)、在临床科室工作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凡因《报名登记表》(附件1)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医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三)笔试
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相关知识,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打分形式进行,基础分100分,加分项最高不超过20分。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医院对拟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同岗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聘用工作医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82---8282070
监督电话:0482---8282332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笔、面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兴安盟人民医院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