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工业学校招聘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03-25 14:39:47

2022年福建工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工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中职学校。因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公开招聘1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备注

1

语文专任教师

1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 、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语文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均可


 

2

数学专任教师

2

数学与应用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基础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数学(教育)、计算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学科教学(数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均可


 

3

历史专任教师

2

历史学、世界(历)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学科教学(历史)、历史教育、中国史

4

英语专任教师

1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

5

城市轨道交通专任教师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6

物联网专任教师

1

物联网工程、物联网、物联网应用技术、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

电子商务专任教师

1

电子商务(技术)、跨境电子商务、新媒体与信息网络、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

8

城市轨道交通实训指导教师

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9

生管教师(男)

3

专业不限


 

该岗位需入住男生公寓

10

生管教师(女)

1

专业不限


 

该岗位需入住女生公寓

11

学生管理干事

1

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认知心理学、健康心理学、学校心理学、心理教育


 

 

12

教务管理干事

1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工业学校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8:00——2022年4月12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福建工业学校网站的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均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任教师及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序号1-8)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形式,生管教师、学生管理干事、教学管理干事(序号9-12)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工业学校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前发布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和福建工业学校网站。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6.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工业学校网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7.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工业学校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工业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待遇

1.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待遇: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洪山桥上店13号,350002

联系人: 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63187512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工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教育厅人事处与福建工业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091347(省教育厅机关纪委)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63187511(福建工业学校纪委办公室)

福建工业学校

2022年3月24日

附件:2022年福建工业学校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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