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35人公告
2022年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为满足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好,沟通能力强,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14个岗位,共招聘35人(其中学科带头人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需求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笔试开展前三日结束。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个人简历(模版见附件)、身份证、相关学历、资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15楼)报名,杨老师、李老师。电话:0717-6475208。或将个人简历(模版见附件2)附上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身份证、相关学历、资历等资料扫描件上传至465170157@qq.com邮箱,邮件主题写明“姓名+XX岗位”。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明。护理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
四、考试安排
报名参加2022年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需求计划第二类2022年人才需求计划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统一笔试、面试。第一类2022年学科带头人需求计划公告长期有效,有人员报名随时开展面试,直至招聘人员到岗为止。
(一)笔试。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带证件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面试。
1、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适时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发布面试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的确定。对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比例的岗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比例确定;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为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场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上公告。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将确定体检对象进行公告。体检在我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以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非在编职工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于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
(三)应届护理毕业生可先报名,待参加今年执业资格考试后查询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当年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护理专业今年内应取得本科学历者可先报名,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者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安排。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17-6475208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