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科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招聘专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公告
湖南省社科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公告
湖南省社科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挂靠在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省社科联主管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9〕8号)精神,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湖南省社科联”)特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党建指导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文与社会科学类专业;
4.能熟练操作各种日常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党建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党建工作指导员+姓名)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3228604840@qq.com;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从公告附件下载填写《湖南省社科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招聘专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提交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与学位证书(大专毕业无须提供学位证书)、基层党建工作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彩照。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场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党务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等,总分10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社科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1.专职党建指导员由湖南省社科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统一调配使用,为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同行业同类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配套五险一金。
2.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湖南省社科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对招聘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聘用人员聘用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1-89716626,89821972(省社科联人事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楼前栋5楼503室
附件:湖南省社科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招聘专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报名表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