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襄汾县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60人公告
襄汾县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22〕20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1〕3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60人(附件1),其中:乡镇就业服务站39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21人,从事基层就业服务、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乡镇就业服务站可适当放宽),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农村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6.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3份;
5.就业创业登记证明3份;
6.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8张;
7.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其他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和常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②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④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公章);⑤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8.《襄汾县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3份;
9.“健康码”和“行程码”(彩色)A4打印件1份。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31日
报名地点:襄汾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社局三楼)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1.符合条件者携带所需证件和材料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认定。
2.资格复审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岗位性质和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招用工作。
3.招用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数较多(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超过3:1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用;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低于3:1的岗位主要通过面试的办法择优招用。根据笔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各岗位拟招用人员,如不满意,可申请放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招用工作要因地制宜,保证用人单位选择到合适的人才,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到满意的岗位。
4.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上岗一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择优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五、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附件1:2022年襄汾县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拟招用计划.xls
襄汾县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