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修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关于公开选调修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县直、各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师、医生、护士除外)。
二、选调岗位、人数
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1人。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2、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选调岗位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2022年3月28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咨询电话:0792-7808691。
(3)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3、资格审查
2022年4月1日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4、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
岗位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实务。
(3)面试
笔试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岗位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选调名额,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考察人选,如遇入闱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不再递补。如遇入闱对象放弃考察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6、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一经录用,需在本单位至少工作5年。
修水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选调岗位表
选调 单位 |
岗位名称 |
选调计划数 |
报考人员身份 |
资格条件 |
是否 笔试 |
是否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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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它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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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
专技岗(财务) |
1 |
全额事业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
2017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 (含2016年度及以前三支一扶、特岗、大学生村官),且在本县工作已满三年 |
是 |
是 |
附件2: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