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2年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范围与对象
1.面向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公务员7名。
2.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具体职位以《2022年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乡镇(街道)公务员须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选调生满2年),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5.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不含试用期);
6.报考对象必须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应当担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隆回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服务期限已满,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7.尚在试用期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对象将《隆回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lhgbyz8187701@163.com进行报名。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报考公务员岗位的提供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2.笔试。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场次、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隆回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委党校相关职位需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不进行面试的,以笔试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需进行面试的职位,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权重为60%、面试分值权重为40%)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安机关毒品检测标准执行。
5.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协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试用和选调。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程序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以后放弃选调者,五年内不得参加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对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各用人单位参与,共同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8187701)。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中共隆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