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03-31 10:58:38

深圳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深圳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信息安全管理员1名,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招聘范围: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2.招聘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3.招聘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取得的学位要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4.工作经历:具有信息化系统管理经验、机关事业单位公文写作工作经验优先。

5.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9:00至4月12日18:00。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须提交资料

(1)《报名表》(承诺人处须手写签名,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历验证证明(学历验证证明需登录“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人处须手写签名)(附件3);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到系统,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三)其他

1.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3.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初审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

4.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由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深圳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出题、考务组织、摄影摄像等工作。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文写作、公共基础测试等方面的能力水平。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适岗能力和综合能力。

(三)测评试题、评分方式和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笔试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发布。笔试和面试分值均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面试评分采用“有效平均法”即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的平均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评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测评成绩和入围情况,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考系统(https://www.szkscp.com.cn)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和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亦须遵从。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1.对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在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2.主要内容

(1)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及《职位表》,按照报名岗位,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确认。

(2)考察:全面考察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办务会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报考系统(https://www.szkscp.com.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公示结束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应聘人员原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未办理聘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参照深圳市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由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深圳市军民融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附件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