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枣庄市立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58人简章
2022年枣庄市立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承担疫情防控重要任务,拟紧急招聘部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和岗位
(一)基本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共58人。详见附件1。
2、年龄25周岁以下(1997年3月30日后出生)。影像技师、超声科医师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二级及以上医院影像技师专业、超声医师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后出生)。
3、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报考要求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均为枣庄市(报名之前取得),且考试当天(包括笔试、面试)本人电子健康码核验状态为绿色,本人行程码显示之前14天内未离开枣庄,至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当天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按要求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及社会关系清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勤勉敬业,无不良记录。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职业操守良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已离职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或其他相关离职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有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强制戒毒和刑事处罚记录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⑤有精神疾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及传染病病史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微信公众号“枣庄人力资源”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10:00至2022年4月13日12:00截止。
网上初审时间:2022年4月7日11:00至2022年4月14日16:00截止。
查询及缴费时间:2022年4月7日11:00至2022年4月15日12:00截止。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4月15日(9:00-11:00)到枣庄市交通运输局9楼 901室,电话0632-3325233,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登录微信公众号“枣庄人力资源”网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New_zzgaoxing/index.html#/index。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报名信息。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笔试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面试以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
为保证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按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高中毕业证及高等学历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学位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留存打印件原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1、笔试成绩高的; 2、学历层次高的。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七)考察和体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成绩一年内有效。
三、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枣庄人力资源”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与符合录用条件的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拟录用人员被反映影响录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除委托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之外,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3325233
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