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南溪区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壮大南溪区商贸及服务业队伍,促进服务业发展专业化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宜宾市南溪区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决定在南溪区内公开考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宜宾市南溪区工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中心考调2名工作人员。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南溪区内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二)考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截至公告发布首日未满41周岁)。
(三)其他要求
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工作年限、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至公告发布首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4月7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与资格审查:考生一律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领取考试通知单。资格审查贯穿考调整个过程,在考调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南溪街道新南街83号)五楼商务服务股,联系人:谢杰,联系电话0831-7857828,13698234254。
4.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表1份(附件);(2)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本次考调不笔试只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追问的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等方面;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考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在南溪门户网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
(三)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档案是否真实,考察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按时限要求准予调动而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商务科技局研究,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选用考调人员名单在南溪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60日内,提供干部档案审核认定资料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溪区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南溪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831-3185363。
六、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南溪门户网及时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特别提示: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3185385。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0831-7857828。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