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平顺县乡镇就业服务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平顺县乡镇就业服务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治市人社局《关于设立乡(镇、街道)“就业服务工作站”并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招聘乡镇“就业服务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县11个乡镇各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共招聘33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平顺县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就业服务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4月8日
报名地点:平顺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报名时需提供:
1、《平顺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表》2份(附件2);
3、《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
4、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及村(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上学期间已申请并享受助学贷款的,需提供上学期间教育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查。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前来报名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出示行程码;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本人不得前来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55-8899669
(二)面试
4月11日至4月13日,由各乡镇自行组织面试,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乡镇要按照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及时通知报名人员按时参加双向选择,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三)公示
各乡镇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人社局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县人社局备案。三年合同期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30元)(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专职从事所服务乡镇的就业务工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调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岗位信息收集、就业务工信息数据的收集与统计等。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5-8922108(县人社局)
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