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高新区黎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岗位招聘30人公告
大庆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高新区事业稳步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黎明街道办事处机关岗位工作人员30人。
二、工作地点
大庆高新区黎明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应于2021年7月1日(含)前获得学历证书;
4、男女不限,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6、同等条件下具有大庆高新区户籍或高新区居住证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曾参与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的形式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大庆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填写《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word版)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rlzy6041916@vip.163.com,标题务必为“报名岗位+姓名+年龄”。《报名表》应保证内容填写完整,表内照片清晰。
报名时间:2022年04月2日9:00 -4月6日17:00
报名咨询:0459-6041916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初审结果将通过高新区网站对外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报考者补充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四)考试
视报名情况择期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问题的,予以录用。
五、人员管理
拟录用人员与大庆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大庆高新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薪酬待遇
薪资为2787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薪资按月发放。试用期期间按80%比例计发试用期薪资,五险一金正常缴纳。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自网上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及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考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