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市中医医院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人公告

来源:楚雄市中医医院 2022-04-06 10:19:22

楚雄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楚雄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名,现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的范围和对象

在云南省内(不含楚雄市)公开引进二级(县、市、区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在职在编在岗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人才引进的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具体岗位信息及条件

楚雄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调整大小 1.png

(注:年龄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4月2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违法违纪违规正在被调查处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隐瞒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三、人才引进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楚雄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楚雄市中医医院九楼人事科(楚雄市东山路66号),电话:0878-6087057。

3.报名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下午17:30分。

4.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医学类中专及以上毕业证、医学类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有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临床医生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提供所在医院临床科室连续工作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近三年履职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医疗卫生类的获奖证书;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楚雄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不能提供证件原件、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确定考察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次按州(市)级学科带头人、科室主任任职年限、职称、学历、近三年履职考核优秀等次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该岗位报名人员均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五)考察

由楚雄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组对拟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将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将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根据考察结论依次按照州(市)级学科带头人、科室主任任职年限、职称、学历、近三年履职考核优秀等次情况,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察合格者,方能开展体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破坏公共秩序等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引进单位的(含楚人社发〔2020〕6号文件规定,不予调配的情型)。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七)递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以州(市)级学科带头人、科室主任任职年限、职称、学历、近三年履职考核优秀等次情况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合格,报楚雄市中医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引进人选后,在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楚雄市中医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名单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并按云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四、纪律要求

楚雄市中医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防疫要求

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报名地点。“健康码”为黄码、“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对14天内行程卡带*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名人员,另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报名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未提供报告(证明)或“健康码”为红码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此公告由楚雄市中医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楚雄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878-6087057

监督电话: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878-3011274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6550178

楚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8-3022219

附件:楚雄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